2021年度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责
1. 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做报告,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收白银市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 贯彻落实区委、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的检察任务;
3. 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 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受理和复议刑事赔偿案件;
6. 依法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
7. 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检察宣传工作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
8. 协同区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检察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 负责其他应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积极完成区委、人大和市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下辖4个乡镇检察室。
现有政法编制42人,实有38人。工勤编6人,实有6人。聘用书记员19名,区属事业干部4人,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5人。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41.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31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62.72万元,结转资金较上年较少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等社保资金减少27.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1.65万元,占90.96%;其他收入116.51万元,占9.04%。其他收入主要是由平川区财政拨付的平川区属人员4人工资及公用经费、司法救助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51万元,占78.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3万元;项目支出275.33万元,占21.8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办公场所维修以及购买服务。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4.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60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退休2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我院对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压减,减少不必要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8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1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4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支出、办公办案设备采购、维修资金支付及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我院将2020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全部支出,本年度追加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部分支出。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结转较大。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3万元,支出决算为3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全部按按时完成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90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资金、医疗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经费较上年较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38万元,增长29.88%,主要原因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2%。
(一)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接待费用也较少,我院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公用经费开支,杜绝资金浪费。
(二)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杜绝不正常接待,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
(三)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38万元,增长29.88%,主要原因是书记员劳务费较上年增资较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1.31%,我院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9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公开听证设备、机房安全设备及办公办案设备的采购,购买电信服务1项,较好保障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因疫情影响未能支付维修资金,造成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自评结果为优秀。本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完成委托业务1项、维修项目1项,委托业务服务良好,干部职工满意度高,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支付较好,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大,自评结果为优秀。
组织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4.5%,结转资金64.39万元,结转主要原因是书记员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未能完全指出,项目资金结转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改造项目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工。全年产出指标良好,本年业务方面在办案件在数量提升的同时质量也不断上升,全年各项工作注重社会效益,积极进行法律宣传,提升检察社会影响力,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得到广大民众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得到优化,通过6S管理使得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猛增,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机制,是的干部职工工作自觉性明显提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省财政下拨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25万元,下半年追加60万元,支出162.26万元,预算执行率90.47%。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支出、业务装备配备费用支出,因我院上报的资产预算未能全部批复,导致资金结转。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90.47%,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预算,资金支出合理,年度内绩效目标值完成情况良好,保障了年度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总体评分为93.48分,评价结果为优。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院要求,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中,我院按照实际业务工作需求,将公开听证设备、检察工作网分级保护设备、“检务云”办公办案服务项目及业务部门所需办公设备列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根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批复和资产购置批复,我院在2021年度完成了公开听证设备、检察工作网分级保护设备、“检务云”办公办案服务项目和部分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存在问题:我院202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年度执行率较好。但还是存在预算不够精细,预算前瞻性思维不强,编制预算科学性不够,虽然绩效目标完成率高,到时目标质量还有差距,需要继续提升。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计财人员业务知识不全面,学习积极性不高,对新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考虑计财问题过于片面,没有全局性思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院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为重点绩效项目进行自评,自评报见附件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