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人数59人,实有在职人数77人。设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案管办等8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6.5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68.92万元,增长 49.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1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816.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2.92万元,增长55.93 %,增长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665.9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202.65万元,增长43.7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37万元,减少1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退休人员工资继续由区财政承担,不包含在省级预算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只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42 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发生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由白银市社保局将全市在编人员统筹预算,我院未对此项内容做出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 41.22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41.22 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发生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由白银市社保局将全市在编人员统筹预算,因此我院未对此项内容做出预算。
(四)非税收入
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67 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3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4.培训费 2.55 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5.会议费 0 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6.机关运行经费96.96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1.6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7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8.1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188.2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334.7 平方米。价值 1250.5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 辆,价值 106.3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1.67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 1.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57.46万元,台式电脑 10.56 万元,办公桌椅1.35 万元,碎纸机 0.2万元,照相机及器材 2.1万元,笔记本电脑 6万元,沙发(含茶几)2.6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我院无涉及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4.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附件: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