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在白银市平川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寇世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为平川发展贡献力量
持续落实“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把服务大局作为应尽职责,对标对表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立足职能、专项推动,有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重点刑事案件加大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对涉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提前介入80件,监督立案9件,依法批捕110人,提起公诉844人。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73人,提起公诉148件200人。制发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建议14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把关、准确定性,对所有黑恶案件引导侦查、依法严格审查,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司法办案职能,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件55人、起诉7件76人,办理了谢某、胡某等20人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案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1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1人,追加犯罪事实21起。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关系网、保护伞及涉黑涉恶线索24条,针对案件中凸显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土地等情况,向存在监管漏洞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被建议单位均已回复并整改。上报的2篇综合治理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区印发学习。
(三)主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突出打击职能,批捕涉农犯罪嫌疑人161人,起诉537人。突出人文关怀,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10名被害人,主动实施司法救助,争取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4.3万元。开展“打击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5件,为2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85万余元。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接访困难群众52人次,向贫困群众上门提供法律服务142次,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102次,解决农村地区法律纠纷38次。加大帮扶力度,帮联的76户贫困户全部顺利脱贫摘帽。
(四)持续加强生态环保检察工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依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0件20人。紧盯水土流失、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3份。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法院判决均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方针,积极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入47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132次,收集问题线索23条。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由院领导挂牌督办12件次。加大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力度,批捕破坏营商环境犯罪16人,起诉24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依法不起诉39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人,将司法办案给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结合疫情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与公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2017-2018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件12人,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件12人。转隶后,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调查案件24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0件59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48人,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8份。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利用“七五”普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22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670人次。按照区委政府安排,先后选派党员干警87人次,深入社区一线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3项,对涉疫犯罪提起公诉2人,为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突出抓主责、强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效果,努力为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捕诉一体”改革,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能,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451件759人,提起公诉1326件1956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捕161人,不起诉44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对37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中办理的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130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9.4%。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7件,监督撤案58件,纠正漏捕41人,追诉漏犯88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75起,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次,对“7.15”61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东顺医院34人骗取医保案等149起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2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对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8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45件,均被采纳。对法院裁判结果适当的,充分释法说理,促使息诉服判。坚持纠正审判程序违法和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并重,提出检察建议37件,均被采纳。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办理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件,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
(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树立案结事了政和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11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为100%。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方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件,为涉案群众解忧纾困,让司法更有温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3件,针对社会保障、扶贫救助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1件,全部得到采纳。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突出查办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问题,立案2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2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办理的郭某某失火破坏林地案,通过当事人补植复绿的方式恢复生态,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等”外领域案件26件。建立实施一体化办案机制,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协同化社会化公益保护格局。
(五)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42件65人,附条件不起诉28人,对不批捕、不起诉的36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观护帮教。联合团区委挂牌成立了“平川区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工作抓手,举办全区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联合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辖区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15场次,播放法制微电影50场次,先后对1500多名学生开展心理测试。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等12人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30余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155场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有序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每月一天集中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9件,受理审查控告申诉案件122件,均进行妥善处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出台5项工作制度,召开案件公开听证73场次,公开宣告、公开送达82场次,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上访隐患,工作做法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
(七)坚持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203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39件,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防范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问题发生。积极推行“巡回+专项+联合检察”监督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以及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提出提出纠正意见8次,督促建议收监12人;针对强制医疗机构对强制医疗对象不及时进行评估向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提出检察建议2份。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督促法院执行财产刑案件8件,其中监督法院执行白银市方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刑案被评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三、重视抓改革、促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创新管理方式,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以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5个精简为5个,构建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9人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564件,占24.4%,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第一。出台“捕诉一体”办案操作规程,更新岗位职责,明确权力清单,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深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7次,评查案件2638件。
(二)推行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5次,举办检察开放日9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27人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层级走访制度,组织走访党政领导146人。不断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69人次,参与案件评议42件。向社会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1870份,发布程序性信息2917条,重要案件信息147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2万余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打造文化育检。树立“务实、创新”的文化理念,提炼“惟民惟法,为实为先”的平检精神,出版《平川检察》内刊9期,编辑出版《平检足迹》,组织开展“12.4”宪法宣誓、道德讲堂、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等活动73场次,积极参加全区政法系统喜迎国庆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汇演、平川区职工锅庄舞大赛等活动11场次,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检察文化理念体系。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印发了《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方案》,开展交通文明疏导472人次、文明网络传播工作45批次。推行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规范、素养”为内容的6S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协调发展,先后吸引省内多家单位来院学习交流。
(四)加强智慧检务。启动实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拓展检察工作发展空间。打造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网、局域网,“即时通”、文字校对、网络安全防护、远程提审等系统平台投入应用,以智能化手段解放检察人员“生产力”。运用“互联网+”思维,搭建新媒体宣传矩阵,发布抖音短视频54条,今日头条总阅读量达133万余人次,联合拍摄普法微电影4部,其中《迷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获优秀奖。
四、聚焦抓队伍、打基础,持续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积极践行“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发展要求,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中心组会议和支部会的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8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58次,支部会174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市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6次。建立落实政治优先评价标准,强化“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理念”,对落实政治优先评价标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4次。
(二)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定责、履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共召开集中廉政教育12次,开展廉政谈话78人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15人份。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层层靠实责任、强化目标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了各项重点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班子成员兼任分管部门所在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制定《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任务清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推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双轮驱动”、深度融合。
(三)严明纪律作风。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三个环节”,紧盯“四个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认真配合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延伸下沉巡视和市委延伸巡察工作,围绕“四个落实”“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常态化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统计表》25份。全面加强机关安全保卫、考勤签到、车辆管理等制度落实,开展检务督察45次,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坚守法律“红线”。
(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优待检政策,提拔科级干部20人,增补党组成员2人。遴选3批共21名员额检察官,晋升检察官等级14人,套转干部职级22人,12名检察人员得到职级晋升,检察队伍活力不断显现。推进业务素能建设,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素能培训132人次,举办公诉观摩、法律适用研讨等活动33场次。健全检学共建、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机制,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为干警授课206次。重视检察研修工作,申报省级课题3项、市级课题22项,促进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先后有44个集体,114人次受到表彰奖励,其中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1名干警获得“白银市先进工作者”称号,16名干警被授予省、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等国家级荣誉15个,“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21个,市级荣誉60个,区级荣誉62个。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离上级要求和人民期望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还不够强,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影响还不突出。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路不够开阔,在补短板、强弱项、攻难点、创亮点方面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现象依然存在,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四是队伍综合素能和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靠实。对此,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平川检察奋力赶超、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按照区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聚焦主业、守正创新,努力为平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是政治统领上再加强。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发展态势。狠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二是服务发展上再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依法保障乡村振兴,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履职尽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新平川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履职尽责上再主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司法理念,落实监督精准化、办案精品化、管理精细化标准,立足职能职责,提升案件质效。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监督刚性,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职能作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四是改革创新上再探索。着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做好廉洁风险防控,确保放权不放任。优化检务管理,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转变监督理念、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司法不规范问题发生。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公诉庭观摩等手段,确保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五是自身建设上再加强。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认真做好各类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工作,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储备力量。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推动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常态化,提升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真正让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以严实作风铸就忠诚、干净、担当、过硬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各位代表,实干托起梦想,奋斗成就伟业。我们将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于担当、实干笃行,在新的起点上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平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