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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检察院三力并发助力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12-06 09:07: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平川区检察院以检察和解优先,调诉结合为切入点,将检察工作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办理调解案件5167,调解成功率约69.2%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一、“法”上迁引强认识。一是充分开展释法说理。案件受理后,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讲明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行为定性和后续赔偿及危害后果形成清晰的法律认识,以法律为保障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共识。二是形成内部协同机制。依托青年检察官普法宣传服务队对办理案件进行逐案审视,建立健全“四大检察”协同通报机制,共同提升释法说理质效。三是线上线下联动普法。2024年以来共进行普法五进、法治宣传月等各类普法活动28次,“平川检察”发布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各类信息7000余条,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

二、上着力促和解。一是加强“听证+检察”协作模式。运用“听证+检察”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检调对接与公开听证的衔接,充分发挥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展开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以“听证+检察”模式办理调解案4248人,占比82.3%二是推进“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柔性执法模式。针对侵犯人身类案件但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情况,将司法救助作为有益补充,帮助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彰显检察温度和人文关怀。如办理的崔某交通肇事案,在崔某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司法救助5.5万元解决被害人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推进“检察+行政”联动机制。以案件矛盾风险发现、评估和处置机制为抓手,联合公安、司法、乡镇及社区村委等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查阅、走访座谈等举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土地归属、用工纠纷和邻里不和等矛盾23

三、“情”上着力保效果。一是兼顾各方权益修复关系。在调解过程中坚持运用自愿、合法、公正、注重效果四大原则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通过调解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损害给予赔偿,并依法酌定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依法兼顾各方合法权益,修复双方破损的社会关系二是引入乡贤德治力量。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发动老党员、致富带头人等乡贤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威望高”的优势,促进村居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如李某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但积怨十余年。在办理该案中检察官依法引入乡贤居中调解,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从源头预防了矛盾的扩大三是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综合考虑法、理、情,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如在王某故意伤害案中,王某作为煤矿企业正式职工,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失去工作的同时其妻子作为该企业临时工也会失去工作,其家庭还需抚养二个孩子及赡养生病老人,存在潜在致贫返贫风险。对此检察官依法组织调解,在双方和解的基础上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