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推进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2日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
7.其他突出问题。
受理意见、反映相关问题时间:2021年4月--2021年6月中旬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电话:0943-6622665
网络举报电子邮箱:1770047746@qq.com
举报信箱: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372号,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诬告陷害、不如实举报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