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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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1 15:21: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做报告,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收白银市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贯彻落实区委、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的检察任务;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受理和复议刑事赔偿案件;

6.依法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

7.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检察宣传工作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

8.协同区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检察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负责其他应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积极完成区委、人大和市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下辖4个乡镇检察室。

现有政法编制42人,实有38人。工勤编6人,实有6人。聘用书记员19名,区属事业干部4人,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34.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88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等社保资金增加55.19万元,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11.32万元,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经费增加26.3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78万元,占92.78%;其他收入98.94万元,占7.22%;其他收入主要是由平川区财政拨付的平川区属人员4人工资、奖金、公务员过渡性津补贴、社保及公用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37万元,占83.59%;项目支出229.05万元,占16.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35.16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10.45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收入支出增加66.31万元,社会保障资金44.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4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3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支出、办公办案设备采购、维修资金支付及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021年度结转资金全部支出、年中下达6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7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于2022年度全部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70万元,支出决算为8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46万元,增长23.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资金、医疗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7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5万元,增长13.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万元,增长13.45%,2022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安排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3.68万元,支出决算为5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9万元,增长231.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3.17万元,支出决算为5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3万元,增长239.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00%,2022年度我院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的2台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税及车辆装修费用较大。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坚决杜绝不正常接待,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购置2台,完成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较好保障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因疫情影响维修资金支付缓慢,造成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自评结果为优秀。本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完成维修项目1项,干部职工满意度高,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支付较好,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大,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7.74万元,执行数为169.05万元,完成预算的81.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度办公办案设备和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完成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细致,不能十分合理的分配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项目资金结转二是统筹协调经费能力有待提高,不能很好把握资金执行率,导致结转金额较大,资金重点倾向不明确,对重点项目资金保留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二是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全年合理分配,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向领导建言献策,是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度年度对机关运行的全面保障二是完成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费用分配不均匀,出现年中或者接近年末经费不足二是资金整体支出进度较慢,上半年支出量少甚至不支出,年底突击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和资金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全年合理分配。二是做到资金支出均衡,规避年末资金支出规模大的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院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列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自评报告见附件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