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正文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时间:2021-12-14 08:56: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主任:李东国

副主任:陈昕 李银彬

机构职能: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

主任:张婵娟

副主任:冯英、高燕

机构职能: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

主任:张世涛

副主任:苏燕、党一琼

机构职能: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

主任:雷天军

副主任:程祥

机构职能: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

负责人:李静林

机构职能: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