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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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综合履职 护未源头治理

时间:2024-11-01 08:39: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期,平川区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系列盗窃案中发现,几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有面积大小不等的文身。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源头治理,平川区检察院就该起案件迅速开展综合履职。未检干警根据涉案未成年人文身的时间、地点,在平川区辖区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为某街道一家美容美甲店。

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店经营者张某某对于进店消费者不查看身份信息,不核实真实年龄,不仅在明知对方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文身服务,而且在明知自己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清洗文身,涉及未成年人人数较多。为有效制止其违法经营行为,该院将违法经营线索函告辖区街道办,要求辖区街道办迅速制止并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未成年人卢某某(20095月生,15岁)于20246月在该店进行文身,文身面积覆盖整个手臂,其监护人因取证困难,向平川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检察院于2024820日决定受理。经检察院本院调解,该店经营者张某某返还卢某某文身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卢某某文身清洗的所有费用。

该美容美甲店所在的辖区街道办事处作为文身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致使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该院决定对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20241025日向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

平川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履职能力,高质量整合办案资源,对涉未刑事案件及延伸出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跟到底”,实现“四大检察”相互支撑、一体协调和贯通融合,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