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公布《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对“模范机关”申报单位进行命名的通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荣获“模范机关”称号。

近年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决定,根据区委印发《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方案》要求,该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落地见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学习和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相结合,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
二是坚持统筹结合,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党建业务融合,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着力点,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检察队伍,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履职目标定位,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主动服务区委中心大局工作和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无缝衔接、同向发力。
三是坚守政治底线,围绕纪律作风强创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专题教育片,举办党建知识竞赛,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模范机关风气。
今后,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切实落实各项职能职责,进一步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