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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

时间:2022-06-21 10:45: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要求,近日,平川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以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参与案件质量常规评查。


本次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共评查案件9件,其中一审公诉类案件4件、审查逮捕类3件、立案监督类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1件。评查中,该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和省检察院《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使人民监督员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程序和要求。随后,人民监督员通过实地查阅案件卷宗、与办案人员座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经评查,9件案件均被评为合格,指出文书制作存在的瑕疵1处。对评查结果,该院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力争达到“评查一案、纠正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常规评查,有效避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形式主义,开启克服思维定势的“第三只眼”,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办案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