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能够珍惜这次机会,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这次错误我们各自都付出了代价,希望你能够改过自新。”这是近日平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在校学生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在不起诉听证会上的发言。
为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近日,平川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在校学生故意伤害案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该案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加了听证讨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拟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做了详细的汇报,检察官认为涉罪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家庭监护条件良好,再犯可能性小,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情形。经与会各方人员听证讨论,一致同意承办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会后,平川区检察院帮教人员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对本起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并组织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后续工作中将继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帮教活动。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该院积极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承诺的体现,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传播了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