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省院部署的重点工作为抓手,紧贴全区工作大局,细化实化服务举措,为平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对涉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245人,立案监督12件,提前介入46件,发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建议18份。

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实施精准打击,办理危害农村稳定犯罪案件219件444人,办理侵犯农村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案件27件53人。开通困难群众涉检信访绿色通道,接访困难群众55人次,解决农村地区法律纠纷15次,为4名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依法督促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情形3件次,监督脱贫攻坚领域行政案件7件。向贫困群众上门提供法律服务161人次,开展以案释法28场次。

三是兜牢生态环保底线。
扎实开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黄河流域(白银平川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0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摸排线索76件,立案6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

四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办理涉产权案件35件,批准逮捕14件22人,依法起诉59人,做出不起诉决定28人,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9件,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61家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提供法律服务6次,接受问题线索10条,举办法治讲座6场次,发放《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调查问卷162份,梳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17条。对3名涉嫌犯罪人员从保障民营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角度出发,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五是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始终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58人,监督立案1件,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6人。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79人,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诉漏犯1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1起,发现关系网、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线索24条。目前,所办理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判决生效,无新黑恶案件产生,无在办案件挂帐。针对案件中凸显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土地、未成年人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向区委上报的2篇综合治理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区印发学习。

六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主动加强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受理监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4人,提前介入监委办理案件10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8份,向区纪委监委通报公职人员犯罪案件48件。
